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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寿区委政法委-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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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安排部署,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,广辟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来源,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现将有奖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重点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2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3、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4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5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6、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7、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8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9、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10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;
11、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;
12、在城区、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、盘踞一方,危害社会治安、严重影响人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。
二、举报方式:
可采取实名或匿名,通过电话、邮箱、信件举报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。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。匿名举报时,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,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给与奖励。
举报网站:www.cqga.gov.cn(“有奖举报”栏目);
举报信箱: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号(长寿公安局)“重庆市长寿区扫黑办”(邮编401120);
举报电话: 023-40666666、023-40715015、023-40718968,举报邮箱:csshce@163.com
其他举报方式:登录“平安长寿”微博、微信举报
三、奖励办法:
凡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,经查证属实,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;
㈠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犯罪团伙,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50000元;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30000元;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,奖励人民币20000元。
㈡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、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,奖励人民币10000元;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、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,奖励人民币5000元;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,奖励人民币3000元;抓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逃犯的,奖励人民币5000元。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。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只奖励第一举报人。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。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,坚持一案一奖,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兑现奖励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属于奖励范围:
⑴犯罪嫌疑人、被羁押人员、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;
⑵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;
⑶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;
⑷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;
⑸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。
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对于举报的线索和举报人将严格保密,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特此通告
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
重庆市长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
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
2018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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